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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放出两吨被查野兔无人问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9:00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李一川实习生樊伟群王富强

  本报讯昨天,尉氏县林业派出所和县市场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查获一辆装有近千只野兔的面包车,随后,城关工商所的吴副所长从林业派出所带走了面包车。记者前往采访时发现两件怪事:装着野兔的面包车从工商局大院开出并迅速摆脱了记者的追踪,但工商局有关人员却说面包车还在院内;同时,工商局和林业派出所都说,贩卖野兔的事不归他们管。

  缘起近两吨野兔被查扣

  昨天下午,知情者向本报打电话反映:早上7时许,尉氏县林业派出所和尉氏县市场发展中心接群众举报后在该县文化路一饭店门口前将一辆非法运输野兔的面包车查获。两部门当场从面包车上查获近千只、总重近两吨的带毛野兔。但由于贩卖野兔者找来了强硬的后台,本应属于林业派出所管辖的此案被推到了县工商部门。现在,两部门互相推诿,都不愿接手此事。记者立即与尉氏县林业派出所赵所长取得联系。赵所长说,他们和该县市场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截住了一辆非法贩运野兔的面包车,共查获野兔10多包,共有近千只。他们将被查获的野兔和豫B96997面包车的司机杨某带回所里进行调查。在他们调查后,尉氏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的吴副所长带走了面包车和司机。目前,工商部门应该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

  目击面包车逃出工商局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尉氏县工商局采访。当本报采访车准备进工商局大门时,豫B96997面包车正从县工商局院内开出。透过车窗可以看到,面包车内坐着两人,车内仍装着很多包野兔。记者立即调转车头追赶面包车。

  本报采访车追到人民路时,面包车停靠在人民路派出所门口。记者下车上前询问面包车司机,司机神色慌张,称他并非工商局人员,只是这辆面包车的司机。看到记者上前拍照,司机立即驾车快速前行,试图摆脱本报采访车。本报记者拨打110报警,请求警方拦截面包车。本报采访车一路追赶,经过人民路、文化路、建设路等多条道路后,面包车速度越来越快,最后拐进了一条小巷。因采访车车体较大,记者最终未能追上面包车。

  记者返回尉氏县工商局(该局城关工商所也在此院办公)仔细查找,在院内未发现装有野兔的面包车。可当记者向工商局经检队人员询问时,对方称装有野兔的面包车还在工商局。

  怪事都说不归自己管

  记者找到尉氏县工商局的张副局长了解情况,张副局长说,装有野兔的面包车应该还在院内。

  记者把装有野兔的面包车出现在街头的事告诉张副局长,张副局长表示,他需要再了解情况。

  张副局长告诉记者,工商部门主要负责的是流通领域的经济检查工作,查扣野兔的事应该由林业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现在,林业派出所说将此案移交给我们了,那他应该给我们出个移交手续,给个函什么的,你问他们(指林业派出所)给了没有?”张副局长说。

  记者打电话给林业派出所赵所长,赵所长说,工商所的吴副所长找到他们要接管这个事。目前,此事已经交给工商所处理了,他们就不管此事了。对于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他表示不太清楚。

  说法林业公安应该管

  林业派出所为何不对此事进行处理呢?赵所长说,他们可以对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查处,但此事不够立案标准,应该属于行政案件。既然是行政案件,就应该移交给工商部门处理。

  记者说:“野兔属于省级保护动物,这样的案子应该由林业部门查处吧?”赵所长说:“野兔不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不应该立案。这应该归工商部门和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来查。”

  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省林业公安局。林业公安局有关人士说,野兔属于保护动物,运输、贩卖野兔的事情应归林业公安部门管。

  记者了解到,野兔属于省级保护动物,运输、贩卖都要办理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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