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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母亲拐卖房客一儿一女被判刑八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13:51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万鹰、记者谢俊报道:因缺钱花,南昌市青山湖区56岁的马某竟欲拐卖女儿房客的两孩童。7日,马某一审 被判8年徒刑。

  马某家住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西龙街。去年10月,马某因缺钱用,产生了拐卖女儿胡某(住湖坊镇后桶巷村)家 中房客袁某女儿媛媛(今年7岁)、儿子阳阳(今年4岁)的念头。

  去年10月28日下午4时许,马某在两孩子从幼儿园回家的路上等候,以带他们出去玩为由,打车将两人带到八一 大桥一家旅馆住宿。第二天,马某带着姐弟俩到八一公园向一些老人“兜售”。但老人们觉得孩子年龄大了点,带不亲。10 月31日,由于卖不出去,马某把姐弟俩寄放在湖坊镇洪都村塘下万村一朋友家。马某回家后,在其女的哀求下说出了实情。 当晚,姐弟俩被民警解救。据悉,姐弟俩和马某平常都很熟,称马某为“阿婆”,在拐卖的三天中姐弟俩没有大吵大闹,非常 乖,回家后对妈妈的第一句话就是:“每天叫的阿婆想卖掉我们!”

  法院查明,马某在1992年曾因拐卖儿童和诈骗罪被判刑13年。7日,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其 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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