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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继子女也有主张赔偿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01:29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交通热线上周共接到读者咨询电话23个,其中刘先生向本报值班律师咨询,刘先生的父母离异后,父亲又与继母结婚。继母带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父亲和继母结婚后,继母的这个未成年的女儿也与他们共同生活。去年年底,父亲出差时不幸在外地遭遇车祸死亡。刘先生代表全家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并领取赔偿金48万元。继母说,这笔赔偿金,她们母女都有份。刘先生问,继母的女儿是否有权分这笔赔偿金?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解答: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刘先生的父亲死亡后,刘先生继母的女儿,由于与刘先生的父亲形成继父女关系,她可以以死者的女儿身份主张赔偿。她可以分得死亡赔偿金。如果其未成年,还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信报记者 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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