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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成白酒抽查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02:33 新京报

  质检总局公布抽查结果,另有个别花生油有哈喇味

  本报讯(记者刘建宏)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白酒和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抽查报告,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0.5%和93.6%.报告显示,开封生产的一种花生油被查出酸价超标,表明发生酸败变质产生了哈喇味。

  食用植物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等11个省、直辖市127家企业生产的140种产品。抽查中发现少数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另外还有个别产品酸价和过氧化值不合格。质检总局介绍,酸价和过氧化值是反映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表明植物油产品已发生酸败变质,产生哈喇味,影响食用。自2002年实施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制度以来,食用植物油的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14.4个百分点。

  此外,质检总局还抽查了北京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7家企业生产的147种白酒产品。

  质检总局同时公布了部分不合格产品的名单。食用植物油类:河北石家庄市府麟名泰商贸有限公司白佛分公司的府麟花生油;湖南长沙植物油总公司的帅牌菜籽油;广西柳州市美味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滋福压榨一级花生油。白酒类:安徽蚌埠市禹狄坊酒厂生产的金韵皖酒、安徽亳州市金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牌金沙王酒、安徽宿州华夏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品华夏酒、广西桂林市七星和平酒厂生产的大米酒、广西桂林市桂大酒厂生产的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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