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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生可申请就业援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04:0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李映晖) 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透露,从现在起,2007届南京籍特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就业援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 据介绍,南京籍2007届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中,其家庭如被市总工会认定为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或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即可申请就业援助登记。此类毕业生在申请就业援助登记后,可获得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见习实训等系列服务。 申请就业援助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市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毕业院校提供的《双向选择推荐表》及个人求职简历等材料。申请办理:北京东路63号305室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编辑暴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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