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法律援助:为老人撑起一片天(211)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10:2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当老人被子女遗弃时,当贫弱老人受冤时,市法律援助中心挺身而出,为他们排忧解难。最近,该中心被评为“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

  法律援助:为老人撑起一片天

  □本报记者 韦青林 通讯员 唐仁燕曾娴

  日前,记者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采访时看到,一位老人见到该中心工作人员就像见到了亲人一样,热情地握着他们的手,连声感谢,并送上写着“热情接待暖我心,履行职责解我愁”的感谢信。原来,这位老人姓梁,是福绵管理区成均镇人。梁大爷生育有4个子女,但多年来,4个子女对老人的生活不闻不问,老人的生活非常凄惨。当地政府、村委调解了16次,均未成功。最后找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该老人家地处偏僻小山村,离城区60多公里,到其家要下车步行近1个小时的山路,该中心工作人员及律师四进小山村,多次招集梁大爷的子女,向他们宣传赡养父母是我国法定的一项基本义务,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等。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圆满地解决了梁大爷的赡养问题。

  多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有效地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大力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为贫弱群体撑起了一片祥和的蓝天。据统计,2002年以来,该中心共义务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1件,胜诉率高达96%。由于业绩突出,最近该中心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授予2006年度“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

  上门服务,帮助被弃老人返家

  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老年人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为老年人提供“三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法律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主动上门服务。

  玉州区名山镇78岁的赵某新老人,上世纪80年代初将侄子收为养子,供其读书,为其建新房、娶妻成家,还将孙子带大送进学校。近年,养子见老人的身体日见衰老,开始冷落老人,先是与老人分炊、不支付生活费,最后竟将老人赶出家门。生活无着落的老人向该中心申请援助。由于老人行动不便,该中心派人主动上门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帮助老人解决了问题,使老人非常感动。

  巧化纠纷,让老人安享晚年

  市法律援助中心非常关心老人的生活,极力化解老人的家庭纠纷,使老人得以安享晚年。

  玉州区城北镇曾某才老人有两个儿子,分家时约定老人跟随小儿子生活,大儿子每月给生活费。但分家后大儿子一直未给过老人生活费。为此,兄弟多次争吵,最终反目,村委多次调解无效。老人找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经过调查,了解到其大儿子不同意给生活费是因为大儿子觉得老人帮小弟干家务,小弟又占有老人财产,自己没得利益,就觉得没有责任赡养老人。该中心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召集兄弟二人认真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指出了兄弟二人存在的错误思想。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耐心细致的工作,兄弟二人终于达成了赡养父亲的协议。老人紧紧握住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法律援助,为残疾老太讨回公道

  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心全意为弱势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深受老人的信赖。

  玉州区南江镇76岁的刘阿婆,双腿三级残疾,多年来一直与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2005年5月,老人的儿子不幸被一间竭性精神病人打死,老人精神受到沉重的打击,不断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追究凶手的责任。后来,老人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老人,耐心倾听老人的诉说,尽力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玉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凶手赔偿老人66273元,其亲属负连带赔偿责任。接到判决书,老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