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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凌晨鸣号遭业主打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12:38 新闻晚报

  □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不堪出租车凌晨鸣喇叭搅宁静,小区居民陈新出手将司机打伤。近日,陈新被闵行区法院判赔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2270元。

  去年7月18日凌晨4时许,的哥驾驶出租车送客人至姚虹路上的某小区时,发现大门紧闭,便鸣号示意开门。小区居民陈新认为的哥搅乱了小区秩序,便与顾文生发生争执,造成顾文生头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等。

  事后,陈新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罚款200元。顾文生之后起诉要求判令陈新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00多元。

  陈新称,小区内贴着“夜11点至早6点车辆不准进入,禁止鸣号”的醒目标志。顾文生吵着要进小区,自己上去指出顾文生的行为不道德,因而引起双方争执。这件事双方都有责任,愿意承担50%的责任。

  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明确陈新系殴打他人,因此其应对顾文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顾文生此次受伤,后果并非严重,获赔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已足以弥补损失,故对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的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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