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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将加大四类犯罪打击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17: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2月12日消息(记者肖志涛 通讯员高远)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上海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上海法院 明确2007年依法从严惩处四类犯罪:一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二是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三是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四是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同时,市高院还将启动刑事专案审判工作机制,精心审理上海社保资金犯罪案件和周正毅及农凯集团所涉嫌的犯罪案件。

  2006年,全市法院共收一、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近2万件,同比上升13%,其中一审刑事案件增加幅度更为明显。根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及上海社会治安形势特点,上海法院确定2007年依法严惩的四类犯罪,或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犯罪行为,或是严重侵蚀国家权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这都是我国刑法惩治的重点。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社保资金犯罪案件和周正毅及农凯集团所涉嫌的犯罪案件,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审理,做好审判力量配备、案件要情报告、争议问题沟通、审判工作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二是要依法审判,从严把握,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提出职务犯罪定罪界限和量刑尺度的指导意见,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不能破格轻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加大反腐力度,要明确适用缓刑的条件,依法限制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适用缓刑以及非监禁刑。

  会议还要求积极探索因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处理办法,促进社会和谐:如加强刑事调解工作、促使刑事被害人获得救助、注重适用非刑事化处理方法、做好审判环节追赃发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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