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2006年度检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15:17 公益时报

  本报讯(记者 宋扬) 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将于2月至4月,对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进行2006年年度检查,要求各基金会在3月31日前登录中国民间组织网填报工作报告书,并将书面材料送交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

  通知说,凡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通过换证的基金会和2006年6月30前在民政部新登记的基金会,均须参加2006年年度检查。基金会可以登录中国民间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进行年检工作报告填报。网上报送成功后,需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与《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并于2007年3月31日前送交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

  与去年一样,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民政部指定《公益时报》和《中国社会报》为基金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媒体。民政部要求各基金会应于年检结果公告后30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在《公益时报》或《中国社会报》上公布。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将由民政部在中国民间组织网上公布。

  民政部要求各基金会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时,同时报送一份综合材料,内容包括开展的主要公益活动(名称、内容、效果),开展公益项目、募集资金和加强内部管理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具体管理办法的请一并附上,同时发送电子版到luoyi@mca.gov.cn。

  民政部表示,在综合提炼的基础上,将向基金会推荐成功的管理经验和有效的募集资金做法,以便加强基金会横向交流,促进其能力建设。

  《公益时报》联系电话:010-65953695-1855;《中国社会报》联系电话:010-6606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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