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不准参加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10:44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朝丽)为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石家庄市将加大纠察力度,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进入春运市场。凡2006年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违法记分12分或者年度有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罚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石家庄市交管部门要求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必须进行检验,严格落实谁检验、谁签字,谁发证、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经检验合格,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的核发《春运证》,对未参加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证》,不准参加春运。

  各执勤大队与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和司乘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不准参加春运。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执勤大队还将与客运场站密切配合,对客运车辆切实做到“五不”,即无《春运证》的不准出站,乘客超员的不准出站,安全设施不落实的不准出站,客货混装的不准出站,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准出站。同时,认真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凡2006年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违法记分12分或者年度有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罚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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