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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放烟花 轿车玻璃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0日01:12 新京报

  放烟花者否认其放烟花与车损无关

  

院内放烟花轿车玻璃碎

  昨晚,一男童查看被炸裂的汽车玻璃。实习生李强摄

  本报讯(记者耿小勇)昨晚,丰台区蔚园22号院内,一辆轿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烟花炸碎,车主找到在轿车附近燃放烟花的居民,该居民拒绝承认此事。

  随后赶来的民警也因无其他目击者,未能当场解决此事。

  事发地位于蔚园22号院6号楼前,昨晚8时30分许,10余名居民围着一辆黑色轿车。该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炸碎约两个手掌大的面积,距车一两米的地面仍留有数个燃放完的烟花筒。

  “当时附近就一家放烟花的。”车主孙先生称,当晚7时30分许,孙先生看到自己停车的地方有人开始放烟花,他担心车被损坏急忙跑过来,但发现前挡风玻璃已被炸坏。随后,孙先生与燃放者理论,燃放者不承认车损是自己造成的。双方僵持不下,孙先生只好报警,民警赶到后燃放者仍否认此事,而目击者只有孙先生和家人,民警也未能当场处理此事。

  “已经报警了,去问派出所吧。”昨晚,住在6号楼的燃放者见记者询问,说了一句话就关上了大门。孙先生称,换挡风玻璃需要1500元左右,但他觉得可气的是肇事者不承认。

  昨晚,丰台区青塔派出所值班民警证实,此事已由该所出警,但未透露具体解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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