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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不应以死相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2日08:5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蒋金泰)2月15日中午12时许,一名民工因要不到工钱,爬上玉林城区踏浪商厦旁的某养生馆三层楼高的户外广告牌上,欲跳楼轻生,所幸被民警解救下来。

  该民工是一名中年男子,当时他站在广告牌顶,手持“给我工钱”牌子,叫喊着不给他工钱就要跳下去,地面上则有几名讨薪的民工在声援。后据记者了解得知,这几名民工受雇于这家养生馆从事工程装修,干了几个月,临近春节等着要工钱回家过年,却多次催要未果,遂引发该事件。

  12时30分左右,经过民警的劝说,这名民工被解救了下来。民警随后将这名民工带回派出所处理。

  就“跳楼讨工钱”现象的出现,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出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该工作人员认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民工应该找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讨工资,而不是以死相威胁,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及时有效解决相关的劳资纠纷案件。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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