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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一“协警”杀干警获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00:50 新京报
另一名主犯被判死缓,两名从犯分别获刑8年和4年 据新华社电伙同他人杀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干警的3名公安“协警”春节前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 据介绍,赵玉海、郝玮和段军被捕前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的“协警”。 2006年2月5日,3人与一名叫齐俊峰的人共进晚餐,随后,他们碰到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孔建中,认识孔建中的齐俊峰便把赵玉海介绍给了孔建中。交谈中,赵玉海认为孔建中的言行对他有所冒犯,很生气。6日1时许,齐俊峰、赵玉海、段军、郝玮拿着镐把跟踪打车回家的孔建中。正在付车费的孔建中被他们从出租车上拉出来,齐俊峰拿着镐把朝孔建中身上乱打并且打中了孔建中的头部,镐把被打断,赵玉海拿着半截镐把又打了孔建中。临走时,郝玮拿走了孔建中价值3106元的手机和皮包。经鉴定,孔建中系颅脑损伤死亡。同年4月,赵玉海、郝玮、段军、齐俊峰被刑拘。 法院一审后认为,4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郝玮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齐俊峰、赵玉海是主犯,郝玮、段军是从犯,段军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齐俊峰。法院遂依法判处齐俊峰死刑;赵玉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郝玮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段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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