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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违法建筑没有一栋“长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04:00 深圳特区报

  宝安区春节期间疏堵结合高压监控查违建效果显著

  辖区违法建筑没有一栋“长高”

  针对近期发生的零星抢建苗头,宝安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前,区委书记周林祥连续四次就查违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凡是发现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一律坚决拆除;所有未批准建设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停水、停电;在春节前必须有效遏止违法抢建行为,对新出现的违法抢建典型,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区长李文龙要求区、街道查违队伍加强巡查,公安、监察部门积极介入,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坚决刹住抢建苗头。

  副区长龙耀庭连续五次主持召开查违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零星的抢建行为办法,还多次亲率区查违办到各街道办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每一栋顶风抢建违法建筑,要求区查违办认真做好跟踪督办,责成有关街道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拆除。

  春节前,宝安区开展“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月”活动,全区以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拆除了一批顶风抢建违法建筑,有效遏制了违法抢建行为;加快原村民非商品住宅报建审查、审批工作速度,疏堵结合查处违法建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春节期间,宝安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区查违一线工作人员节日不放假,坚守岗位,加强巡查,严防死守,坚决打击抢建苗头,节日期间实现了“零抢建”。

  节前周密部署,雷厉风行查处违法建筑

  春节前,各街道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月”活动要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拆除违法建筑行动,对发现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一律坚决拆除;对辖区所有违法建筑,一律停水停电、责令停工;彻底拆除其排栅架、升降架;清退施工人员,清理所有施工设备;对违法建筑工地的主要路口设置岗亭(关卡),坚决杜绝建筑材料进入;对新开挖基础的坚决填埋,有效遏制了违法抢建行为。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月”活动,营造强势的查违工作氛围,节前宝安区决定再一次开展全区性的清拆违法建筑统一大行动。2月13日,宝安区组织开展了全区性的统一拆除违法建筑大行动,区五套班子领导亲自到12个包(挂)点街道现场督战。当天,全区共出动1600多人,大型机械30多台(套),共拆除24栋顶风抢建违法建筑,拆除面积约10000平方米,极大地震慑了违法抢建者,彰显了宝安区委区政府查处违法建筑坚定的决心和态度。据统计,“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月”以来,宝安区共拆除违法建筑287栋,面积10.54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排栅架1293栋,面积54.09万平方米。

  春节期间高压监控违法建筑,实现“零抢建”

  春节期间,宝安区全体查违工作人员放弃休息,坚守岗位,加强巡查,严防死守,坚决打击抢建苗头,防止违法抢建死灰复燃。区查违办、区地政监察大队的领导亲自带队,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全区的违法建筑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控,把检查监控工作覆盖到全区733平方公里。2月18日,区查违办的领导到一线慰问查违工作人员,要求区、街道查违办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死守,严防假日出现抢建行为。

  各街道和社区的党政领导节日期间坚持带头值班,带领查违巡查队员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进行全面的巡查,做到无一遗漏;街道、社区巡查队伍节日全部不放假,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不间断和网格式的巡查,高压监控违法建筑,发现抢建苗头,立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制止,将违法抢建消灭于萌芽状态,决不给违法抢建者任何可乘之机。春节期间,宝安区查违工作形势良好,未发现违法抢建行为,实现了“零抢建”。

  加快私宅报建进度,缓解查违工作压力

  在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力度的同时,宝安区疏堵结合,根据《宝安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原村民一户一栋私宅报建工作。节前区规划、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加快审批进度,积极支持、协助各街道开展报建。各街道还派出熟悉业务的骨干到规划部门协助做好规划审查工作,切实加快推进原村民一户一栋私宅报建。目前,全区已通过规划审查符合一户一栋政策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1754栋,批准挂牌施工建设的430栋。对批准建设的私宅,街道制作统一规格的《深圳市宝安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施工通知书》标牌,在显目位置挂牌施工建设,以明确区分违法建筑和批准复工的建筑,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抢建行为。原村民一户一栋私宅复工建设,使群众看到了私宅报建的希望,消除了原村民私宅建设的忧虑和抢建念头,有效缓解了群众对查违工作的不满和对抗情绪,缓解了当前查违工作的压力和矛盾。

  宝安区“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月”活动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但查处违法建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接下来,宝安区将以更高压的态势,巩固“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月”的成果,建立违法建筑管理台账,对每一栋在建停建违法建筑逐户逐栋进行登记、拍照取证,详细标明所有违法建筑的位置、业主、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现状等基本信息,并把每一户一栋违法建筑落实责任到每一个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按社区分片落实到街道领导,建立完整的管理、责任体系,动态监控违法建筑。对抢建违法建筑,只要发现抢建行为,不管是在建还是在装修,坚决进行拆除,确保实现2007年查违“零增量”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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