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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乱打砸 伤人毁物被惩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10:4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罗忠贤)日前,北流市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江振荣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江鸿飞犯妨碍公务罪,判处罚金3000元。

  去年8月15日,北流市烟草专卖局与该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到六靖镇检查烟草市场时,根据群众举报,来到圩镇居民江振荣的儿子江某某的住宅进行检查,发现了两袋约重50公斤的烟丝。就在执法人员欲扣押这两袋烟丝时,被告人江振荣、江鸿飞分别手持木棍、竹棍对执法人员进行漫骂、恐吓威胁,不准执法人员扣押烟丝。在双方争执期间,被告人江振荣持棍打到执法人员谭志卫右手无名指致轻伤;被告人江鸿飞持棍将执法人员的小车砸出一个4厘米的凹坑。当日,执法人员当场将江振荣、江鸿飞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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