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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便宜栽跟头 一张纸条还“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16:3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2月25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赵岩川)花了1万3千元买了一辆使用不到两年的面包车,第二天就发现“重大问题”,无奈之下,只有留下一封“给110的信”,又把车辆“交”到了公安机关。郑州交巡警五大队近日碰到了这样一桩“怪事”。

  2007年2月12日21时,郑州交巡警五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称长兴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停放了一辆被盗车。接指令后,民警快速赶到现场查看,发现该车车门未锁,车钥匙插在锁孔上,仪表台上放了一张小纸条。民警拿起这张纸条一看,不禁吃了一惊,那张纸上赫然写着:“110你好:我于2007年2月10号中午在南阳路买了一辆自称是东北人的车,双方约定星期一过户。星期天下午我和他联系过户,打他手机不通,我心里就怀疑,看了大河报才知道是被盗车,我也不敢开了,所以请你们把车收回还给车主,让车主减少损失。可我就损失1万3千元整,当时我还给他打了协议,留了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谁知都是假的。其实我也想去派出所说清楚,怕到时候说不清楚,就跳到黄河也说不清了。——一个受害的人”。民警经过认真勘查,在车座下还发现一副豫AZ9901的车辆号牌、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置税证明等物品。

  民警通过警务通、公安信息网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与2007年1月24日晚在嵩山路与汝河路交叉口被盗。交巡警五大队立即将该案移交至刑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这个倒霉的“受害人”,贪图便宜买了辆车,由于买车心切,没有对该车来历进行认真核实就匆匆付了钱,未及过户,卖主就“人间蒸发”,这时才发现自己买了一辆“黑车”,到头来财、物两空。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二手机动车时,一定要谨记以下几点:

  1、购买二手车一定要到政府部门设立的正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2、确定购买前,要请卖方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明,如果卖车人不是车主还要请其委托书;

  3、认真查验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真伪,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有无涂改痕迹;

  4、由于许多驾驶人和车主习惯于把机动车行驶证等放在车内,会造成和车辆一起被盗,因此不能仅凭这些证件证明车辆的合法来源,购车人买车前一定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有无盗抢车上网记录;

  5、还要注意车辆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在本案中,该车于2005年3月8日购买,当时价格为30380元,而2007年2月10日就以13000元卖出,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6、查清欲购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未处理的信息,付款后签订协议,立即过户,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担负法律后果。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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