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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找工,请签订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01:23 石狮日报

  “今日刚应聘面试过关进厂,老板就叫人签订合同,请问在我根本不了解该工厂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签订合同?”昨日上午,从江西来石狮找工作的李先生就一服装企业蔡老板要求他与该服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事向本报记者咨询。

  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订合同有什么好处、订合同时应当注意什么?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任何口头上的劳动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率。按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有关劳资等纠纷时,劳动者和用人企业都必须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等材料。记者从市人才市场和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目前,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为数不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的约70%%,而且许多聘用合同根本没有拿到人才市场、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存档。

  据了解,劳动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市人才交流中心蔡主任说,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旦双方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纠纷时,都可以依法按当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协商解决。

  在签订合同时,劳动者应注意认真审查合同的条款,有明显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应及时向企业主提出,或相互磋商到各自能接受的程度。此外,劳动合同应尽量全面,尽可能细化到计件工资助如何算及加班时间等每个具体环节。(记者兰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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