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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药企专人驻厂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03:56 新京报

  首批驻厂监督员3月底前须到岗,进驻血液制品、疫苗企业等高风险药企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向全国高风险药企施行派驻监督员的具体计划———首批派驻监督员的高风险药品企业包括:注射剂生产企业,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和特殊药品生产企业。

  最早须上岗的驻厂药品监督员,国家药监局要求,须在今年3月底前,由各省市药品监管部门派驻到所辖区域内的血液制品和疫苗生产企业。

  在此经验基础上,国家药监局计划逐步向全国的静脉注射剂生产企业和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

  国家药监局表示,驻厂药品监督员应由各省市药品监管部门在本单位或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派,上岗前,还须接受专职培训。

  同时,国家药监局重申,驻厂监督员主要的工作职能是: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辅料来源的合法性、药品是否按照标准检验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派驻监督员应定期向派出部门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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