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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在同居男友家服毒自杀 无人付钱善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04: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新都木兰镇25岁的小伙子廖方春家境贫寒,模样一般,好不容易有个19岁的姑娘谭晓春看上了他,并住进了他家。谁知正月初四,谭晓春竟然在廖方春的家中服毒自杀,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由于廖、谭两家都不愿善后,至昨日,谭晓春的尸体仍然放在医院内。

  喜 她和他同居了

  廖方春由于家贫,找对象很困难,前后相亲六七次,都没有女孩子看上他。去年上半年,父母一咬牙借了3万多元修了新房,去年7月廖方春又相了一次亲,这次成功了。女孩叫谭晓春,才19岁,是中江县人。对于二人的好事,双方家人都很赞成。相亲后没有几天,谭晓春便住进了廖方春家,与廖方春同居。廖方春说,今年3月谭晓春就满20岁,他们原本打算到时候准备结婚。

  惨 女友寻短死在家中

  但意外在正月初四发生了。廖方春说,当天下午6点多他上楼去叫谭晓春吃饭,可刚走到楼梯口就闻到浓烈的农药味道,推门时又发现门反锁着。情急之下他踢开房门,看到谭晓春躺在床上,口吐白沫,床边还放着一个农药瓶子。第二天,谭晓春因农药中毒太深在

医院死亡。

  谭晓春为何服毒自杀?廖方春说,谭晓春与他

同居半年,一直未能怀孕,曾有医生称谭晓春的子宫太小,怀孕不易,“她可能心理压力太大了”。

  悲 无人付钱善后

  让廖、谭两家都心中不快的是,直到昨日,谭晓春的尸体还没有火化安葬,因为无人支付相关的费用。廖方春说,得知女儿死亡的消息后,其父谭明江带着20多位亲朋从中江赶来。廖方春借了1.5万元交给了谭家,作为精神补偿。但在这以后,两家人为了谭晓春的善后问题发生了分歧,因为双方都不愿出钱。

  “是她自杀的,我们没有责任,火化、安葬的钱不该我出。何况我家再也拿不出这个钱了。”廖方春说。昨日下午,廖方春约谭家的人到医院办理手续,但等来等去,只有谭晓春的远房表哥等3人来了,而谭晓春的父亲谭明江没有出现。记者采访时,表哥称一切他都不知情,也做不了主。廖方春对此很恼火,他说谭明江已经跑了,原因是他不想在女儿的火化、安葬等事情上出钱。

  律师观点:

  一位资深律师认为,廖方春之前未与谭晓春争吵,谭喝农药后他尽到了及时抢救的义务,在谭的死亡事件中他不存在任何过错,没有责任处理谭的善后事宜,从道义上给予谭家一定赔付是可以的。本报记者 向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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