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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发布节后平安提示 做好家中的安全防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08:0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傅茗 通迅员刘刚)2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春节长假期间,首府公安机关与广大市民密切配合,积极预防和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各类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警方对于市民们的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对春节后期市民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治安问题发布平安提示。

  提示一

  避免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处罚

  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从年初八开始(正月十五除外),快速环道以内区域全天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有关规定是为了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广大家长应注意对尚未开学的小孩进行教育,而一些在初八后才“开年”的商铺业主也应注意不要为了图“吉利”而违规。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因违规燃放引发的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提示二

  剩余的烟花爆竹可在元宵节放完

  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危险品,需要专门的仓储条件,而居民家中一般都有较多的火源、电源、气源,许多家庭还有自制能力较差的小孩,因此在家中长时间存放烟花爆竹比较危险,容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警方提示,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正月十五下午4时至晚上12时,快环线内的市民可以在安全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庆贺元宵,市民们应该在这一时段内将剩余的烟花爆竹燃放完毕。

  提示三

  市民要做好家中的安全防范

  据了解,节日期间,许多市民手中留有较大额度的现金,而长假后大部分市民已恢复了正常的上下班生活,此时家中往往无人照看。

  警方提示,市民出门上班时要锁好门窗,做好家中的安全防范,另一方面应尽可能地将暂时不用的大额现金存入银行,以降低发生危险及遭受损失的可能。

  同时,恢复上班后,有的居民家中只有老人和小孩在家,对此,应及时提醒老人、教育小孩:独自在家时尽量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歹徒有时会冒充 “送礼人”、“推销员”、“调查员”、或是家庭其他成员的“同事”、“同学”、“朋友”等身份,骗开门后入室实施作案。对“推销人员”可说不需要此类产品;对“送礼人”和“修理工”可让其改日再来;对自称是家庭成员同事、同学、朋友的,请对方与家庭成员联系约好了再来。即使要检查来访者的证件、交接物品,也要把门链扣好后,隔着门链进行。如果来访者身份可疑,还应设法通知家人或小区保安过来巡查。此外,小孩在春节后多有一定的“压岁钱”,家长应教育小孩不要涉足游戏机室、网吧等处,不要大把花钱,不要炫耀,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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