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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火仍然旺 禁燃令遇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14:24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曲雁 赵淑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1月27日发出通知,要求春节期间全区各地城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住户一律禁止燃旺火,其目的就是“移风易俗,消灭祸患”。可是就在今年春节除夕,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等全区部分城市一些居民还是我行我素,旺火“依燃”。仅包头市当晚发生火灾就超过50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多起。这是继去年春节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出禁燃令以来,今年政府部门又一次针对旺火下发的禁令,但结果还是令人失望。

  而据本报返乡记者反馈回来的信息,除“金三角”城市以外的一些盟市城区显然存在旺火现象。政府“禁火令”遭到了民俗阻击。

  ★阻击旺火,势在必行

  燃旺火尽管是春节民俗,但大量精煤、木材甚至燃油就在人们“辞旧迎新”的笑声中灰飞烟灭;大量的粉尘烟雾弥漫在城市如河流的街道,大量

火星随风轻舞飞扬。这不仅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同时也给大气造成污染。

  据公安消防部门统计,仅2005年春节期间,全区由于燃旺火而发生火灾就有50多起,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元。因此公安部门决定春节期间全区各地城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住户一律禁止燃旺火。并要求从1月27日起,相关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违反规定垒筑旺火的,要责令立即拆除,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拆除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治安灾害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紧接着,作为自治区首府的呼和浩特,市政府也按此通知精神发布禁令,要求春节、元宵节期间呼市四区范围内含开发区一律禁止燃旺火。禁令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环保节能意识,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令。届时,呼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环卫等部门进行巡查,对违反禁令燃旺火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责令当场拆除,并按有关规定处罚。为确保过节期间不发生火灾,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市民如发现燃烧旺火行为可积极参与监督。

  与此同时,自治区其他盟市政府(行署)也相继规定,春节期间城区旺火禁燃。

  ★民俗挑战,旺火“依燃”

  为了确保禁令的有效执行,呼和浩特市政府鼓励举报,并公布了市公安局、环保局、消防支队等单位的举报电话。但年三十下午,大街小巷一下子冒出了不少旺火堆,甚至有一些机关单位也垒起了旺火。

  2月17日下午5点多,记者经过呼市前进巷发现,三家门脸房垒砌了三堆煤炭,显然这就是除夕需要的旺火堆。大约7时许,这三堆煤炭不见了,门脸也紧闭。次日上午,记者再次经过此路段发现,其中一门脸前有残余的炭渣痕迹。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炭渣已经早就清理了,不可能等人来罚款的。”

  据了解,呼和浩特消防支队值班人员除夕共接到20多个举报电话,但是许多是在居民小区院内,消防队员不好强行拆除。

  记者了解到,打电话举报的人确实不多,而更重要的是,举报单位对于点旺火的也难于执行。消防人员分析,尽管今年在大街上鲜有“旺火”,但一些违令者的行为比较隐秘。通常事前准备好,半夜作业,清晨拆除。在城乡接合部,由于人们已经习惯了旺火的习俗,所以也没人举报。

  作为首府,呼和浩特市在执行这项工作时力度显然强大,但没想到还是有人违令从事。而其他城市,情形相对较为严重,据本报包头一员工反馈的信息,包头一些商场门口公然燃旺火,包括曹欣小区在内的一些普通社区也偶有人为之,据称,九原、东河较其他区要严重。

  据了解,除夕晚上,包头的火灾火警情况比去年严重,同比增加了20多起火灾。“尽管这些火灾并不是因为燃旺火引起的,但正是因为不能点旺火,一些居民把驱鬼迎福的信念寄托在烟花爆竹上。”包头市消防支队新闻官陈日旭如此分析。

  ★移风易俗并不容易

  据了解,自治区的禁燃令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去年,有关部门就发出过禁燃令,但此次禁燃结果依然苍白。

  禁燃令为何难行,一些市民认为主要是人们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市民认为 从小过年就有旺火,这成了春节的一部分。没法想象没有旺火怎么放炮接神!有人还说:“今年天气暖和,也没有风,点旺火不会带来多少麻烦的。”

  春节放假前夕,记者就针对“旺火禁燃”随机采访,他们都认为,旺火是春节的一部分,没有旺火,春节就不红火。这样的观念不仅仅是普通市民存在,政府机关一些

公务员也有这样的看法,部分同行同样持有这样的观点。

  “移风易俗不能靠一两个禁令短时间内见效,应该采取疏导的办法,”呼市市民董先生说:“没有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禁令是管不住的。”显然,要使旺火这样的民俗从城市里立即消失并不是易事。但现代经济社会,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些民俗也应该得到改进和禁止。

  “过去的春节仅仅是庆祝一年的丰收、合家团聚、祈福保佑;而今天的春节,已经脱离了农耕文化本身赋予的意义,它有更多经济社会的内涵,尤其在城市里,现代的城市生活和文化已经赋予了春节更多的外延: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经济生活的康乐,传统美德的传承等等。”呼和浩特一资深报人如此认为。

  ★旺火禁令不敌旧俗

  2007年2月14日,包头市有关部门发出通告,春节期间禁止燃旺火。然而,节日期间不少旺火堆照样烧了起来,禁燃令成了“纸老虎”。

  燃旺火是内蒙古地区的传统风俗。在民间,燃旺火有“红红火火、旺气冲天”的寓意。但燃旺火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包头发出通告,春节期间禁止燃旺火,并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居民参与监督举报。

  然而,大年三十下午5点多,记者在包头市部分路段和小区看到,一些商家和居民已经堆起了大大小小的旺火堆。包头市建设路旁边一家商户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年三十这天,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垒旺火。往年单位都是花50元钱雇人来垒,今年破例自己来垒,而这个旺火耗用了2吨多煤。

  采访中,很多人(尤其是一些商家)表示不会因为一纸禁令而放弃这一传统风俗。今年67岁的李大爷认为,旺火迎新年的历史悠久,社会基础较为深厚,而禁燃令只是突出了消防、浪费等方面的因素,让人一时难以接受。而王先生告诉记者,旺火垒起来尽管很费时间和材料,但他每年还是坚持垒,“我是一个做生意的,垒旺火就是为了讨个彩头,即使有禁令也只能阳奉阴违了”。

  ★“禁燃”还要多方式

  为什么“禁燃令”会遭到尴尬呢?

  春节旺火驱鬼迎福一直是我国西北地区居民的习俗,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千年不衰的民间习俗更加融入到现代社会生活中,过去仅仅是居民燃旺火,后来慢慢发展到一些企事业单位也开始乐于此举,而近几年更有发展,山西和内蒙古城区的“旺火”越垒越大,范围也越来越广。

  记者调查分析认为,实际上从去年春节和今年春节发布“禁燃令”的结果看,情况还是良好的,这说明绝大部分市民已经意识到了“旺火”的危害,以发展的眼光看,明年乃至后年情况会更好,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和消亡都有一定的过程。同时我们建议政府,在发布这样的“禁燃令”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依靠文件和通知精神去撼动根深蒂固的民俗观念,而在发布这个通知的同时,采取多角度、多方式、多渠道的办法向市民宣传,使之产生自觉意识,明白我们禁燃旺火的“移风易俗”行为不是不继承传统而是在让传统的民俗文化更加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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