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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在主城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03:2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岚) 房管部门规定,凡在今年1月1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项目,必须使用新版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记者昨天获悉,这份新版合同已于近日在主城的楼盘中正式投入使用。

  使用新版合同与购房人签约的,是位于地铁元通站附近的楼盘拉德芳斯梧桐花园。今年1月份,该楼盘取得了4幢楼的预售许可证,销售情况良好。截至昨天,该项目已有数套房使用了新版合同签约。

  昨天,该楼盘的开发商江苏金大地市场部经理王学泉拿着新旧两份合同表示:“由于新版合同条款更细、更多,使用起来感觉有点烦琐,但的确能防范很多风险,我们开发企业是欢迎的。”他介绍,新版合同上增添了不少旧版合同中所没有的内容,对一些以前比较模糊化的内容也做了明确约定。比如,新版合同中的第九条关于规划和设计变更的条款,就是旧版合同里没有的。这条规定,如果在签约后楼盘的设计发生了变更,开发商要在获得批准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收到通知后,也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开发商是否要解除合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作书面答复,视同其接受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款变更;同样,假如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则有权解除合同。“以前,由于旧版合同中没有这条约定,所以在设计变更了以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经常发生互相扯皮的事。”他说。王学泉表示,新版合同里有很多约定看似不起眼,其实却意义深远。比如第六条中规定,商品房交付时应当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这点在旧版合同里是不存在的,开发企业一般是在房屋交付后一段时间内才取得《房屋测绘成果》,增加这条规定后就促使开发企业将测绘时间提前,对开发企业的约束更严。

  记者还了解到,购房人在签约时也认可新版合同。拉德芳斯销售经理蔡晓介绍,他们在签约时总是向买房人出示新旧两个版本的合同,还向购房人解释两版本之间的差别。但从已签约的情况看,购房人也欢迎使用新版合同,认为新合同更全面,更能保护购房人权益。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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