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未发现头孢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1:20 大连晚报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结果显示

  我市未发现头孢曲松钠致死事件

  ■首席记者 陆彤 通讯员 邓晓健

  本报讯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相关媒体报道获悉,鉴于头孢曲松钠与含钙溶液同时使用可发生不良反应事件并导致新生儿或婴儿死亡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立即对头孢曲松钠说明书中的警示语和注意事项进行修改。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辖区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立即着手进行头孢曲松钠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的有关修改工作,明确注明“本品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

  据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结果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尚未发现因使用头孢曲松钠而发生死亡的事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级医疗机构,在使用头孢曲松钠时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头孢曲松钠与含钙剂或含钙产品合并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反应事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某一药品用于临床后,出现一定的药品不良反应属正常现象;针对出现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相应修改其药品说明书,系药品审批、生产过程中的完善行为,属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一种有效举措。对此,请市民不要恐慌,如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请及时向提供使用药品的原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报告,或直接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电话:84601887; 8460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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