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年年“长” 限高年年“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3:2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锋哲实习生余瑞)发生在西安市临潼区境内的“2·25”丙烯泄漏事件27日晚间抢险成功完成,险情虽然被排除了,却给管理部门和普通市民留下了许多问号。通过这次事件,管理部门到底能够收获怎样的启示?记者采访获悉,由于路面年年在“长”高,涵洞或者高架桥的标高却依然纹丝不动,导致许多司机在经过时被“卡”在桥下,有的是车辆侧翻,有的是危险品泄漏。

  参加了此次抢险的西安市交通局和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人士向记者透露,发生危险的车辆在经过桥梁涵洞时因为高度的原因,车辆上方的安全阀门被撞开,导致大量丙烯气体泄漏造成险情,车辆顶端高度和涵洞下方的高度相差就是10厘米左右,就是这10厘米导致事故发生。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按照原来的桥面限高(约为4.2米)可能不会发生事故。问题是现在大部分路面在每年养护的时候只是在上面进行铺垫处理,导致路面年年抬高,涵洞的限高不变或者变化后不及时告知,导致许多的司机不知道路面抬高了而发生事故。

  采访中部分司机告诉记者,这种涵洞限高悄悄降低的情况经常给人“挖坑”,不是车被“卡”不能脱身,就是发生严重事故。这些司机最大的呼声就是公路部门及时地把每个涵洞和高架桥的“身高”更换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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