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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社保 武侯法院强制执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5: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武法研 记者 车文斌) 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单位不得拖欠。昨日,武侯区法院执行局对一家拖欠职工社会保险的公司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责成该公司为9名职工补买社会保险14.4万元。 据了解,王强等9人是一家科技有限公司的聘用员工。从2001年起,该公司就没有为这些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虽经当事人多次申请,公司仍置之不理,拒不补买社保。王强等人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去年11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责令该公司尽快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可是,该公司仍然拒不执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经当事人申请,武侯区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法官了解到,该公司由于经营状况不好,处于半停滞状况,长期只发给王强等人基本生活费,而王强等人目前已失去基本生活来源,生活困难。法官认为,虽然公司经营不善,但事关职工正常生活的社会保险仍不能拖欠。法官们多方查找该公司财产,终于发现在苏坡场一处仓库内,存放着该公司的一批电缆,于是,法官迅速出击,将电缆全部挡下。随后,法官们将电缆出售变现,所获现金14.4万元全部用于补缴职工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