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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加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9:47 云南日报

  来到弥勒县城,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大楼特别引人瞩目。

  从一幢建筑面积只有1000平方米的三层小楼到如今征地14.68亩,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的五层主楼和一幢附楼,弥勒县法院只用了4年时间。过去审案,审判人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律师等经常挤在不足10平方米的办公室,旁听的群众或站或蹲地从办公室排到楼上,整个办公区和审判区不分,遇上大一点的集团案,就差没有成为骡马市场了。现如今,立案大厅宽敞、明亮,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清楚告诉当事人今天你的案子几时在哪个法庭开庭,并可查询和了解法院的审判流程、诉讼风险、打官司应注意的事项。在全省法院中,弥勒县法院有自己的法院信息网、自己的内部刊物,而且立案、信访、排期开庭、审判流程管理、人事管理、财物管理事项工作中,全部采用了微机智能化管理。

  院长赵卫东说自己在弥勒县法院工作很愉快,除了审判工作本身具有的责任与压力外,外界的影响和压力在很大程度上都被县委、县政府化解了。

  2000年初,审判大楼就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总投资1320万元,县政府先期就拿出500万元的基建经费。2001年7月,审判大楼工程正式开工,县委书记、县长陈霖在开工典礼上特别要求县财政要紧紧配合工程及时拨款,“我们县不仅要打造一流的红河烟厂、红河葡萄酒厂,我们还要打造一流的人民法院”。陈霖书记那充满激情的致词,至今仍让法院人心存温暖,备受鼓舞。仅仅一年时间,一幢气势恢宏、设施配套,彰显正义的审判大楼拔地而起。

  在弥勒县法院,大家听到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有什么困难你们讲”,“我们能为你们做什么”,“你们只管干好你们审判中的事”。针对法院干警住房十分困难,住址较为分散的情况,县委有关负责人汤学华到处为法院呼吁、请求,并与多个单位部门商量,使法院建盖了36套住房。2003年,常务副县长刘耀在当年的人代会上专门将“给予政法口解决事业编制问题”作为一个提案提出来,县编委为法院增加了5名事业编制。为了有效地解决干警职级待遇,2002年,县委审查批准了法院机构改革方案,对法院14个部门负责人全部配齐。

  在弥勒,县委对法院的要求就是“集中精力审好案子,确保社会公平公正”。“执行难”可说是法院工作的顽症和痼疾,弥勒县委态度非常鲜明:“凡有阻碍法院执行,或是不配合、不履行法院执行的部门,一律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民营企业家林庆生既欠银行贷款,别人又欠他的钱,仅他一人就涉及13件案件执行标的达800多万元,由于弥勒兴建湖泉生态园,属林庆生所有的矿泉水厂在规划区域内需要拆迁,按政策县上需要补偿林庆生540多万元,弥勒法院及时向县委领导汇报,顺利将该款划至法院账户,从而确保了13件案件得到很好执行。

  县委、县政府一次次实打实地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法院工作,使弥勒县法院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02年以来,41名干警先后被省、州、县记功授奖,弥勒法院成为全省法院基层建设的一面旗帜。

  马红征 李文兵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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