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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案件为何屡禁不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9:48 云南日报

  近年来,警方打拐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先后破获了不少大案要案。可为什么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却屡打不绝?究其原因有这么几个问题:

  有买方市场是主因。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置道德和法律而不顾,高价收买儿童以延续香火,这为人贩子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

  高额利润是诱因。案件中被拐卖儿童的出生地经济落后贫困,而拐入地社会经济相对发达富裕,拐卖一个儿童或婴幼儿可获得上千元的收入,特别是拐卖男婴所获得的利润更高。

  作案易得手,不易被揭发。拐卖儿童易得手,即便日后儿童被解救也无检举揭发能力,无法指认罪犯和提供证据,从而使犯罪分子逃避了打击。

  父母监护不力。人贩子或拐卖团伙之所以把拐骗儿童的目标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一是因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素质不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差,拐骗儿童容易得手。二是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多,他们每天早出晚归忙于生计,很少有时间在家管孩子,加上治安环境差,这就给人贩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儿童(特别是婴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无法对抗自身遭到的侵害,只能任由犯罪分子摆布。

  打击不力宣传不够。打击处理人贩子和买主缺乏力度和声势,特别是取缔买方市场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和严密管理措施。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在认定和处理被拐卖儿童犯罪时容易出现执法各异现象,使这类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应有的惩处。

  公安警力和经费不足,困扰和影响职能发挥。这种问题的存在致使大量儿童失踪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查证,一批被拐卖儿童得不到及时解救,有些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曲靖市侦破的“1·03”系列拐卖儿童案件,解救11名儿童,耗资多达50余万元,据警方估算,解救一名被拐儿童,平均办案经费需4万到8万元左右,还要动用大批的警力。

  收买者成为打击盲点。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处罚较少。正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造成了“买方市场”的需求旺盛。

  通讯员区鸿雁(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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