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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养女量刑过轻男子被改判刑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10:30 黑龙江日报

  陈宝琨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近日,哈市阿城区一农民关某持续强暴13岁养女近一年被判刑8年,阿城区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请哈市检察院抗诉,阿城区法院开始重审。14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改判强奸养女的被告人关某有期徒刑14年。

  经查,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哈市阿城区民和村的农民关某,在其家中多次强迫其未满14周岁的养女小玲(化名)发生性关系,造成小玲精神异常,多次离家出走,不能就学。

  经省司法鉴定委员会精神病司法鉴定,小玲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本案直接相关,应进行系统治疗。此后,阿城区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关某有期徒刑8年。对此判决,阿城区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依法向哈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哈市中级法院审理后,撤消阿城区法院原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14日,经阿城区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关某胁迫手段,对被害人多次实施强暴,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对其从重处罚,以强奸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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