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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可变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0:39 重庆晚报
涪陵区增福乡洪河村7组刘长林:去年9月,我与前妻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我的前妻。可是,离婚之后,孩子的母亲就丢下孩子不知去向,孩子无人照顾,现在只能跟着我生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主持律师沈仁刚:根据婚姻法规定,当抚养条件发生变更,可能不利于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时,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您的前妻下落不明,致使小孩无人照顾,已经产生“不利于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所以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