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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儿转学“假离婚”竟弄假成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0:50 大连晚报

  为女儿转学“假离婚”竟弄假成真

  离婚时约定全部财产归男方,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态度转变,在律师指点下,女士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化冰

  住在我市市内的李女士这些天心情特别不好,原来为了省下一笔孩子的转学费,她与丈夫搞了一次“假离婚”,随后,她发现丈夫不怎么回家,更让她心碎的是,丈夫和他过去的一个女同学热乎了起来,她认为,所谓的“假离婚”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真离婚。她认为当初自己的做法很愚蠢,但是,她不知道怎么讨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在律师的指点下,她认识到当初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不公平,因此她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为省转学费夫妻“假

离婚

  据了解,李女士与丈夫王先生已结婚多年,有一个女儿已经十多岁了,是一个在学习上特别要强的好孩子。据李女士介绍,她的丈夫过去对她和女儿一直很好,但是,丈夫对他过去的一个女同学也挺好,但是她一直没有拿到什么证据,因此夫妻俩相安无事。夫妻俩对孩子的学习都比较关心。2006年初,女儿在三年级的时候,曾提出自己的学校教学质量不好,想到一个好一点的学校去。夫妻俩认为,孩子的这个要求应当满足。于是,李女士和王先生决定让女儿到另一学区的一所比较好的学校学习,但是据了解,要交一笔数目不小的转学费。这对于挣工资的李女士和王先生来说,拿出来有些吃力。于是王先生表示,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可以享受特殊待遇,一打听得知,学校有个规定,如果是单亲家庭,而且没有房子可以减免转学费用。王先生于是就和妻子商量,为了孩子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两个人搞一次“假离婚”也值。他们打算好了,两个人仍然在一起生活,孩子念完书以后,再办理复婚手续。经过再三考虑,李女士也同意了。于是,他们搞了一个协议离婚,约定全部财产归男方所有,其中包括房子,女儿小茜(化名)由李女士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李女士对这个协议根本没有多考虑,因为她认为这是个“假离婚”。于是,他们的离婚手续很快就办好了,但是实际上两个人还是在一起生活。

  ◎“假离婚”竟演变成真离婚

  可是不久,李女士发现丈夫经常夜不归宿了,有时一两天晚上不回家,问他,他说是和同事聚会,但李女士心生疑惑,有一次无意中发现丈夫的手机短信中有一名叫“你的云”的人,给丈夫发了这样的一个短信,“吃饭了吗,要好好保重身体啊,想你的云”。李女士看了差点没气死,她要丈夫把事情讲清楚,没想到丈夫王先生却不愿向李女士解释,认为自己的事情用不着别人管,让李女士别多问了,更令李女士惊讶的是,他竟然说:“如果看我不顺眼,你可以马上搬出去,这房子是我的”。一句话,让李女士当时就蒙了。于是,两个人大吵了一架。

  李女士心里非常不理解,明明说好是“假离婚”,现在怎么变成真的了呢?她现在什么也没有了,房子没有了,丈夫也没有了,她怎么才能讨回公道呢?

  ◎咨询律师讨公道

  她找到了辽宁事达律师事务所张成林律师咨询。听了她情况后,张律师认为,李女士所称的“假离婚”,在婚姻法上是找不到这个名词的。双方协议离婚,以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从李女士的陈述上看,李女士与王先生的离婚行为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就如何讨回自己的利益,张律师认为,李女士与王先生关于财产的分割显失公平,可以从这个点上做文章。也就是说,李女士可以在离婚之后一年之内,请求法院撤销该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女士听了张律师的解答,感到心里亮堂了许多。最近她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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