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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停车牌向物业索赔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2:27 新闻晨报

  □晨报热线记者姚克勤

  “仅一顿晚饭的工夫,停放在楼下的一辆电瓶车就被人偷走了。我拿着从保安处买来的小区停车牌找到物业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盛先生昨天致电晨报热线,反映新年里的恼人遭遇。

  2月27日下午5点,盛先生下班回家时还看见电瓶车停在自家楼下,吃完晚饭下楼却发现车已不知去向。

  昨天一早,盛先生拿着小区停车牌来到物业公司理论,对方表示对此不承担责任。据盛先生说,从去年夏天开始,物业要求每位骑车进出小区的居民购买一张红色的小区停车牌,每张牌子上印有编号,售价为4元,进出小区时需要向门口保安出示停车牌。“既然物业收了钱,就应该对车辆盗窃案件负责。”

  记者随后联系了盛先生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经理朱先生表示,发放停车牌是为了加强对出入小区车辆的管理,业主支付的4元钱仅是停车牌的工本费。盛先生停在自家楼下的车被盗,物业对此不承担责任。小区内设有停车棚,每月需支付费用,停放在车棚内的车辆如丢失,失主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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