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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请求:保存炸弹作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4: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赵倩)2月26日,地铁文武路施工工地挖出一颗老炸弹(本报曾作报道)。昨日,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刘世龙以及成都大轰炸受害者对日索赔团的成都援助律师刘琳莹专程赶到成都市公安局,请求公安机关能暂时保存这颗炸弹,作为大轰炸对日索赔的铁证。

  据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称,炸弹已送往专门的仓库存放。因为其危险性,不能存放太久。如果刘教授需要,可到仓库查看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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