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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热议警察能否“破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7:35 扬子晚报

  

读者热议警察能否“破门”

  前日本报《一马桶粪水搞坏节日心情》引起热烈反响。众多读者和法律界人士通过本报新闻热线和网络平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普遍认为,一道大门不应成为某些部门为人民服务的障碍。

  南京六合区李先生打来电话述说了他和张先生相似的遭遇。李先生家住大厂沿江开发区新华6村某栋204室。2月13日凌晨,睡梦中的李先生突然感觉床上潮湿,起来一看,天花板上正不断往下滴水。一定是楼上出了问题。他急忙来到3楼,但敲门无人理睬。304室前不久刚被卖给了一位外地人,李先生根本无法和他联系,李先生于是报警。接到110指令后,派出所民警打电话和李先生联系。李先生说明了情况,警察也很为难,说既然屋里没人,他们去也没办法,建议李先生将整栋楼房的自来水总阀关掉。李先生想,总阀一关,整个楼不就停水了吗?但为解自家“燃眉之急”,他还是找到了总阀,但怎么也关不上,总阀早就锈住了。李先生又和沿江开发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一位姓严的值班人员得知情况后,通知了当地派出所。不久警察来了,了解情况后也觉得事情蛮严重,立刻找来了位开锁匠将总阀关闭。但关总阀是治标不治本的啊,天一亮家家户户都要用水。警察经过商量,请来了居委会的人员,让锁匠打开304室门后,两名民警和一位居委会同志一起进入了室内。进去一看,果然,厨房的一个水龙头在哗哗地流水,而水池已被堵住了。整个304室满地积水,积水渗透下来,使楼下的204和104室受害。事后,304室户主对受害的两户进行了赔偿。

  李先生说,比较起张老师,他还是幸运的,第一,楼上流下的是清水而不是粪水;二,政府部门有人值班,立刻能找到人解决;三,警察能当机立断撬门而入。

  对于此类突发事件,南京朱先生认为,警察完全有权力找两三个证人,“破门而入”帮助解决问题。拿人心比人心,如果自己家轮到这种事怎么办?常州建设局的谢先生认为,警察认为张老师家粪水外溢不是紧急情况,有他们的道理,他们肯定也有具体的规定;但对一个普通百姓来说,粪便就要漫到卧室,这就是最大的紧急情况。湖州晓明认为,张先生家马桶不通虽不是紧急情况,但适用特事特办规则,有关部门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为民排忧解难。网友“鹏程万里”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服务性公司,在服务对象最需要服务的时候,公司里却空无一人,这是服务的缺失;派出所的民警在一道卷闸门前也不应该束手无策。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的陈律师认为,张老师家马桶冒粪水,警察无能为力;李先生家天花板漏水,警察立刻解决了问题。这两件事对比,充分说明了警察进入居民家中,排除突发事件,不但可以而且必须。为避免麻烦,请居委会、物业或者是邻居陪同也是必要的。法律中禁止非法侵入,但没有哪条法律说不让有关人员进入居民家中处理突发事件。相反,如果因为职能部门的消极处置或处置不力,而使居民遭受重大的财产损失,居民有权诉诸法律要求赔偿。???? 本报记者 吉启雷

  张叶 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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