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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有人划车却没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8:38 扬子晚报

  家住蓝旗新村的市民徐先生遇到一件不平事,他的汽车停在小区停车场时被人划了,虽然物管的录像当时发现有人划车,但却没有及时制止,他对此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据徐先生说,他的车子一直停放在小区物管指定的停车场上。大年初二上午八点多钟,他在下楼买报纸的时候,看见路边有辆私家车被人划得“破相”了,于是就担心起了自己的车来。他来到停车场一看,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车子居然也被划了,划痕在后车身上,长约30厘米,划痕还比较深,打汽车蜡根本盖不住,要将整个门全部重新做才行,费用还蛮高的。

  他找到小区物管理论,并要求调看当天的监控录像,一位保安看完录像以后告诉他说,从录像中并没有看到有人划他的车子,被划的是另外一辆车子,录像中看不清划车人的样子,只看出是个20岁左右的男青年。徐先生还说,虽然录像中没看到有人划他的车,可两辆车的划痕都是一样的。

  徐先生说,虽然保安没有让他本人看监控录像,其内容也是听保安说的。但是,他颇感不解的是,既然监控拍下了有人在划车,保安当时为何不去制止;如果保安不看监控录像,那更可怕了。他向对方讨说法时,保安说他解决不了,物管领导在休假。过了几天,他找到了物管的负责人,要求对他的车被划进行赔偿,可物管负责人说,他们只负责安排车位,车子出现任何损伤或被偷都与他们无关,这是物业管理的规定。

  对此,蓝旗街小区物管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蓝旗街是个老小区,约有千户居民,虽然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已有几年了,但真正缴纳物管费的居民只有20%左右。物管公司现有4名正式工,此外还聘了十多名保安和保洁人员。由于公司是区房管局下属单位,部分人员工资等费用由区房管局承担,否则公司早就撑不下去了。物管公司的负责人朱先生也解释说,由于物业常年收不到物业费,资金困难,人员配备难到位,小区的监控探头虽然开着,但监控室并没有人值班。所以事发时,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置。

  对此,南京市物业办一位人士表示,就业主的车被划伤而言,实施划车行为的当事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业主如能找到可要求其赔偿,但如果找不到,则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而责任的大小则需通过司法程序后由法院决定。当然,从物管公司的职责来说,他们应该履行与业委会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管理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与支持,但业主也应履行缴纳物管费的义务。

  实习生赵云霞本报记者郑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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