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结婚才7个月 丈夫嫌妻老土不擅歌舞要求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4:28 中国新闻网

  家住长春市绿园区的的哥刘言,刚结婚7个月,就以与妻子赵佳没有共同语言为由起诉离婚,而妻子赵佳在法庭上辩称:“他是嫌我土气,不会唱歌跳舞。”并拒绝离婚。日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刘言的离婚诉讼请求,不予离婚。

  结婚才7个月丈夫要离婚

  无奈地说:“没共同语言”

  刘言家住长春市绿园区创业大街附近,今年35岁,是名出租车司机,一年前,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赵佳,赵佳的诚实、质朴吸引了他,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相处也很融洽,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2006年1月20日,刘言和赵佳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由于新房还没装修好,两人便决定把新房收拾好了再举行婚礼。

  就这样,夫妻俩共同生活了七八个月,这期间一直在忙着装修房子,可让赵佳没想到的是,丈夫刘言此时竟提出了离婚,由于赵佳坚决不同意,刘言便向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是:双方没有共同语言。

  朴实妻子说啥也不同意

  委屈地说:“他嫌我土气”

  2006年11月初,绿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夫妻俩对簿公堂,刘言拿出结婚证明说,他们刚结婚七八个月,一直在收拾房子准备举行婚礼,可就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与妻子根本没有共同语言,这样继续生活下去也不会幸福,离婚对双方都有好处。

  赵佳是个衣着朴实的人,她在法庭上非常肯定地表示不同意离婚,赵佳说:“我们俩刚开始感情还很好,后来经常跟朋友们一起出去聚会,我也不怎么打扮,到歌厅去唱歌时也没啥歌会唱,他就嫌我土气,不会唱歌跳舞,他是感觉没面子才要和我离婚的。”

  理由牵强法院驳回诉讼

  劝导他说:“要懂得珍惜”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争议的最大焦点是,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法院认为,刘言提出双方没有共同语言,但没有就感情破裂提出相关证据,而赵佳提出反驳,不同意离婚。经调解,日前,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驳回刘言的离婚诉讼请求。

  审理此案的法官劝解双方,“刘言应珍惜与赵佳共同生活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应该与赵佳多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王春丽)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