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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看不顺眼 拳脚相向一人负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刘洪杰)两人在路上相互看了一眼起了口角,随后大打出手,其中一人还叫来朋友“助阵”将对方打伤。日前,经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被告人喻晓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06年9月11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喻晓骑自行车经过青浦赵巷镇一路口时,与被害人苏林(化名)相遇。喻看了苏一眼,苏也瞪了一眼喻,并吼道:“看什么看!”喻一听也来了火:“我看看都不让?”

  两个小青年由此下车扭打。打了一阵后,喻落败。见苏离去,他越想越气,边追赶苏边给朋友打电话叫人帮忙。

  在赵巷镇方家窑菜场,喻追上苏,伙同赶来帮忙的朋友对其拳打脚踢。喻还用铁制自来水管击打苏的右手,致使苏右手掌骨骨折,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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