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冒充报社骗广告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胡海容记者邵宁)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王才福私刻公章,以报社专刊部主任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广告代理协议,在骗取3.8万元定金后突然失踪,3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杨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才福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从四川来沪的王才福是一家广告公司员工,这家广告公司受托代理本市一家周报的广告。2003年8月,王才福自称是周报的专刊部主任,以周报要另办《精彩故事周刊》为由,用笔名“白羽”与被害人江成(化名)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协议。在协议上,王才福还盖上在地摊上花30元私刻的报社编辑部的公章。但在收到江成的3.8万元定金后,王才福突然去向不明。江遂向警方报案。去年11月8日,公安机关在一家酒店将王才福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才福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并退出了全部赃款,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