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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所有人被判返还不当得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志慧记者宋宁华)粗心大意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收取了1万元存款后,竟又连同存折返还给存款人。因对方拒绝归还,银行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天,嘉定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存折所有人陈女士向银行返还1万元并承担410元诉讼费。

  存钱1万又被“退款”

  用陈女士的存折前往银行存款的林方(化名)那天有点“喜出望外”,自己存了1万元后,没想到粗心的银行工作人员在返还存折时,又一并将钱“退”了回来。

  但事实上,银行当天在对账时已经发现了这一疏忽,并在监控录像中查找到这笔操作失误的存款后,立即找到了存折的所有人陈女士说明情况,希望她能返还这1万元。观看了录像之后,陈女士当场没有提出异议,表示愿意尽快处理,但之后却迟迟没有实际行动。银行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陈女士称,存折上虽是自己的名字,但系自己借给他人使用,她并不认识林方,银行将1万元支付给了林方,应当向林方主张权利,故不同意向银行归还钱款。

  代存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审理认为,因林方持陈女士储蓄存折到原告银行处存款,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行为后果由被告陈女士承担。应当认定,原告银行与被告陈女士之间已经形成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在返还存折时,一并将1万元存款交付给林方,导致被告存折已记载入1万元而银行最终并未收款。被告对这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银行要求被告返还的要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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