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热水器爆炸 伤了房客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02:45 新京报

  房东一审被判赔偿13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王悦)房客老邓在租住的房屋里使用热水器时发生爆炸,将右眼炸瞎。为此,他将房东吴女士和最初销售热水器的中贸联万客隆商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应由吴女士对此事故承担责任,赔偿老邓13万余元。

  老邓诉称,2006年4月11日,他租下吴女士的房屋,内有一台吴女士2002年1月15日在万客隆洋桥店购买的热水器。2003年,该热水器曾因故障被更换2次。

  2006年4月13日,老邓在使用热水器时发生爆炸,导致右眼被炸伤,12月8日在医院摘除右眼球,并植入义眼。后经鉴定属七级伤残。吴女士为此支付了医疗费,并外购部分药品。但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老邓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吴女士和万客隆公司赔偿损失17万余元。

  法院认为,吴女士作为房屋出租方,应保证房屋内设施使用安全。吴女士自万客隆公司购买的热水器,因故障已由生产商给予调换,非原始出售时的型号,老邓在使用出租方提供的热水器时受伤,吴女士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吴女士赔偿13.3万余元。宣判后,吴女士不服,提出了上诉。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