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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保姆”等七个违法医药广告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04:26 新京报

  夸大药品功效利用专家形象误导消费者,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联合对7种屡禁不止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曝光。

  据介绍,去年,“二十六位帝皇丸”“眼保姆”等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夸大药品功效、利用专家形象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严重违反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多次被广告监管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处罚、通报后,仍频现媒体,屡禁不止,情节恶劣。

  据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重点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上述违法广告;对继续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将按照“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和“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上述药品、医疗器械加大抽验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继续违法发布广告的,必要时可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品种在辖区内的销售。

  被曝光违法广告

  ●抚顺澎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蝎王抗骨片)药品广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耳聋通窍丸”药品广告

  ●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丸)药品广告

  ●湖北省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寒水石药王牌安眠降压治疗器”医疗器械广告

  ●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医疗器械广告

  ●内蒙古国创高科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意通牌纳米银鼻咽喷雾器”医疗器械广告

  ●成都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邦比牌通气鼻贴”医疗器械广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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