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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矩走道的咋还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10:40 河北日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施行首日省城街头直击---不按规矩走道的咋还不少

  本报3月1日讯(实习生解利娟、白小雷、王智)今天,是《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第一天,该“办法”对机动车之外的行人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处罚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增添了许多人性化的细节。然而,笔者今天在省会街头见到,不少市民对该办法似乎闻所未闻,依旧我行我素。如此看来,良好的交通意识要深入人心,良好的交通环境要早日实现,依然任重而道远。

  镜头一:绿灯行,红灯也行

  下午3时,省会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中山路上直行的红灯还在坚定地守望着车辆行人。然而,任凭交通协管员不断挥动禁止前行的小红旗,一些行人还是穿越车流,陆陆续续地沿着建设大街上的斑马线走到了道路中间,并且向南北方向目测着急驶过来的车辆与自己的距离,伺机见缝插针地跑到马路对面。有些行人本来主动在道路一侧等绿灯,但看到别人闯红灯时,也就跟了过去。一个中年妇女在建设大街东侧等了不到一分钟,就拉着七八岁的女儿随着其他蜂拥的行人一路小跑到了对面,在母女站稳脚跟的那一刻,红灯刚好变成了绿灯。

  在省会图书大厦前,笔者随机采访了10名不同年龄的闯红灯者,他们竟异口同声地称不知道“办法”今天实施,更不知道“办法”的具体内容。

  在城市街道上,部分行人对交通信号视而不见,不按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城市交通混乱的主因之一。“办法”对此明确规定:行人未按交通信号通行的,有人行道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元罚款。

  镜头二:不是刘翔,胜似刘翔

  下午4时许,裕华西路省艺术中心门前。在不到200米的距离内,十几分钟内就有数十名行人跨过道路中间的隔离栏杆到马路对面。这些人中,还有一位带着年幼孩子的家长,他先是自己跨过栏杆,然后将孩子抱了过来,之后一路小跑到了路对面。这些跨栏者如刘翔般轻松跨越,如履平地;甚至有的搬着自行车,还有的扛着大小包裹。

  在省城,为了防止行人随意穿行道路,一些主干道上设置了隔离栏杆。而一些路段,特别是迎宾路段上的新式栏杆只有半米左右高。而无论高矮,这些栏杆都没有挡住一些行路者跨越,尤其是较矮的新式隔离栏杆更难成为他们跨越的障碍。而“办法”对此明确规定:如果行人穿越、跨越或者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镜头三:无辜“沾光”,无可奈何

  下午5时,笔者在范西路等公交车。由于昨晚的降雨,路边低洼的地方仍积着不少雨水,一辆小轿车疾驶而过时,积水斜着飞了起来,几名等车的乘客“不幸”遭袭。就在大家的抱怨声中,小轿车扬长而去。

  雨天或雪化之后,路边候车者最怕的就是一些不讲公德的司机“刷”地一下驶过之后,留给自己一身的泥水。而“办法”对此明确规定:泥泞路上,司机应减速慢行。

  对上述违反“办法”的现象,石家庄市桥东交警大队一名姓温的交警告诉笔者,“办法”实施前,交警大队虽然没有组织集体培训,但给每位交警发放了一本有关“办法”内容的小册子,以供学习。由于正式执行“办法”的通知还没有下来,他们对违反“办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只能进行劝阻或口头警告。而有些行人不仅不听规劝,还对交警进行谩骂;有的行人一听要罚款,竟然撒腿就跑。

  这位交警说,其实罚款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和交通的顺畅,而遵守交通秩序是每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城市的“血脉”才能更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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