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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建厂房联合执法强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11: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陈楠)一经营者非法占用7.738亩集体土地建厂房,土地局、法院先后多次要求自行拆除,而他心存侥幸,以为拖拖就会没事。昨日上午,法院、土地局和街道办事处共150名执法人员,对其厂房进行了强制执行。

  2006年6月1日,经过雁塔区土地局调查,赵某于2006年3月22日与电子城街道办事处的两个村子分别签订租地合同,租用这两个村集体土地共7.738亩建厂房。该土地局认为,赵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该户在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违法用地上所有建筑物,将土地恢复原状交归集体。另外,还对其违法用地行为处以77380元的罚款。2006年6月12日,雁塔区土地局将该处罚决定书送达给了赵某,但其在规定时效内既不起诉,也不申请复议,又不履行本决定。于是,雁塔区土地局根据有关规定,在2006年12月26日依法向雁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年1月22日法院向赵某下发了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2月4日前自行拆除,到期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法院执法人员曾数十次督促赵某自行拆除,但他还是迟迟不履行决定。昨日上午8时30分,雁塔区法院、雁塔区土地局和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共150名执法人员,来到赵某非法占用土地后建的厂房,依法对400多平方米建筑物和300多米的围墙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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