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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撒野打骂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11:0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榆林讯(记者杨永存)公车私用,肇事后还当街撒野打人,榆林城区防汛办工作人员高志强,日前被通报批评。

  2月18日中午,榆林市城区防汛办工作人员高志强,驾驶车号为陕KA0360小车外出办事,当其行至榆阳东路时不慎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肇事后,双方发生争执。高志强不顾围观群众调解,破口大骂并动手殴打小轿车司机。次日,吃了亏的小轿车司机向榆林市行政效能办投诉。

  榆林市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调查后认为,高志强系榆林市城区防汛办公室工作人员,陕KA0360号车为该单位公务车辆。其行为属于公车私用,而且在处理车辆肇事中与群众辱骂打斗,造成不良影响。2月27日,效能办就此作出处理决定,对高志强予以行政效能告诫并通报批评,责令其公开检讨,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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