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低保居民6次要求捐赠器官不成 只因法律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12:41 法制周报-e法网
低保居民6次要求捐赠器官不成只因法律空白
梁民朴(左)和母亲在一起。

  本报记者 朱春先 文/图

  知恩图报也会遭遇尴尬吗?梁民朴的故事成为一个肯定的注脚!

  湖南省常德市西湖区居民梁民朴,为回报社会对他的关爱,准备在有生之年,委托有关部门办妥器官捐赠手续。为实现这一愿望,梁民朴在过去的12个月时间里,向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连续提出了六次捐赠器官的要求,当梁民朴第七次通过常德市西湖区政法委副书记夏延丰,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捐赠器官的要求时,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这个特殊居民的特殊申请给予了回应,有人当即将梁民朴的要求向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然而,工作人员努力之后的结果,却让梁民朴深深地失望了。从省、市红十字会反馈的消息表明,“目前,没有相关的机构处理这样的事情!”“器官捐赠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

  少年患病生活不能自理

  坐在记者面前的梁民朴,脸色红润,思维敏捷,话锋甚健。“他的思维比一般人都要强,语言表达能力也很好,”夏延丰说,仅上过小学五年级的他,在随后的几十年岁月里,“一直都在学习”。

  但梁民朴是一名肢疾患者,手足无力,生活起居全靠80多岁的母亲照料。从小学毕业以后的数十年中,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梁民朴说,出生于安化山区烟溪镇连理乡的他,大约在五六岁的时候得了一场病,经济拮据的家庭无钱为其治病,他的病被耽搁下来。

  1972年,根据政府的安排,安化烟溪镇部分村民移居到刚刚建区的常德市西湖区西湖镇,梁民朴一家也在其中。在随后的几十年中,梁民朴的几个兄弟和姐妹纷纷独立门户,一直在分场为生产队看牛直到60岁的母亲,承担了照顾梁民朴的全部责任。梁民朴母亲按照政策规定,每个月可以领取200元“农保”金,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梁民朴被评为低保户,按月得到160元的低保金。现在,80多岁的母亲和50岁的梁民朴,每个月便靠着这360元打理生活,“生活虽然苦一点,但日子还过得下去”,梁民朴说。

  40年依靠别人生活

  在近四十年的“依靠别人生活”的过程中,梁民朴得到了来自全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关爱。

  “我最要感谢的是我的母亲,没有母亲的照顾,我早就不在人世了。”梁民朴说。

  1988年,梁民朴居住的农场遭遇特大洪水,全家人不得不暂时迁到老家安化渠江,临时将家安在邻县设在渠江的一个木材公司的破旧房子里。邻居梁迪英看到梁民朴喜欢看电视,便经常背着他到自己家里去看电视。后来,还将一台崭新的西湖牌黑白电视机送到了梁民朴住的房子里,“当时,买一台黑白电视机是农村很多中等家庭都无法实现的愿望呢!”这台当时价值不菲的电视机,陪伴着梁民朴在渠江度过了四年多时间。

  再次回到西湖镇后,关爱梁民朴的氛围不仅没有得到消减,反而越来越浓。有人给梁民朴送来了一台旧彩电,当地的西湖电视台闻讯后免费为其安装了有线电视,每年180元的有线收视费也全免掉了。由于长期收看电视,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新闻,梁民朴如数家珍,这也成了他生活中的最大乐趣。

  夏延丰说,四年多前认识梁民朴后,他便成了这个家庭的编外一员,梁民朴有为难的事,总会打电话给他。当地政府、民政、公安等部门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人到梁民朴家里问寒问暖。梁民朴指着床上新铺的被子说:“这两床被子就是政府前几天给我送来的!”

  祈求将有用器官回报社会

  梁民朴自愿捐赠器官的报告,是夏延丰代笔的。梁民朴在夏延丰代笔的捐赠书上盖上手印后,憨厚地笑了。夏延丰说,这是他认识梁民朴以来,“在他脸上所见到的最灿烂的一次笑”。

  梁民朴说,通过看电视了解到我们国家做医学研究缺少遗体,因此,“我死后的遗体要提供给医学院”,好多人得了重病要换器官,“他们的生命比我重要,如果我身体有用的器官能够捐给他们,他们就会好起来!”

  在谈到如何帮助梁民朴表达捐赠愿望时,夏延丰回忆道,2005年6月份,梁民朴就先后三次向其提出了捐赠遗体和器官的想法。2006年9月份,梁民朴再次对夏延丰说,“我的肾脏、眼角膜都有用,可以帮助很多人,你帮我联系一下有关部门,先把捐赠的手续办了,将来等我死了后就可以马上用”。听到梁民朴郑重其事地多次提出这个要求,夏延丰立即指派其分管的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着手联系捐赠事宜。

  器官捐赠遭遇法律空白

  2006年10月份,当有关工作人员将梁民朴的情况向常德市红十字会、湖南省红十字会汇报后,并没有得到预想的结果,省市红十字会答复均称,“目前没有相应的机构来处理类似事件,法律上也存在一定的空白”。

  红十字会反馈的消息表明,梁民朴的这一愿望要实现,确实存在相当的难度。湖南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负责人肖麦秋说,红十字会曾起草过器官捐赠条例,但至今还没有批下来,“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这项工作还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

  律师说法

  器官移植法为何难出台

  湖南海川律师事务所彭谦律师认为,梁民朴捐赠器官的善良本意为何难以实现,其根本的原因是我国尚无“人体器官捐献法”。

  当前我国器官移植手术越来越先进,而器官捐赠的渠道却愈来愈窄小。一方面许多器官移植患者在等待中死去,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器官捐赠的程序设计缺乏可操作性,许多愿意无偿捐赠器官的志愿者却觉得捐赠很难。人体器官捐献立法依赖于“脑死亡”的立法,“脑死亡”立法是国际大趋势,也是器官捐赠法中所必须的最关键内容,但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文化背景下,推动“脑死亡”立法,改变世俗观念仍然任重道远。

  可喜的是,我国深圳市已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这对推动我国人体器官捐赠的立法具有深远的意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