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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认账手机短信留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0:50 大连晚报

  借钱不认账手机短信留证据

  法院判决女“老赖”还款,执行时该女玩失踪,法官挨家银行查出存款

  ■本报记者 静河

  急需用钱的马女士向朋友贾先生借款1万元,对方出于交情没有索要借条。事后,马女士却不认账了。贾先生起诉后,办案法官根据两条手机短信内容及手机的机主情况,断定马女士是借款人,判决还款。判决生效后,马女士却避而不见。中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穷追不舍,逐个银行调查,查出了马女士的一笔存款。2月28日,该欠款已划拨到位。

  2005年5月初,马女士向朋友贾先生借款1万元。马女士答应这笔钱当年10月1日还,贾先生出于朋友间的信任,没有让马女士打借条。10月1日过后,贾先生向马女士索要借款,但是马女士不肯还。11月23日上午10时40分,马女士用一部手机给贾先生发了一条短信,主要内容是:“在我最困难时你来要钱我现在还欠外债哪有钱给你,你找社会人来砍死我吧,为1万元你做得真绝还曾经是朋友。”当天12时32分,马女士用同一手机给贾先生发短信:“你想要钱我现在拿不出来,想取命随你的便。”贾先生以后多次索要欠款,但都没有结果。

  2006年7月,贾先生将马女士起诉到中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还款。被告马女士否认向贾先生借过这笔钱。贾先生当庭将自己接到的手机短信内容作为证据当庭出示,但是,马女士否认发送该信息的手机是自己的。贾先生又将在有关部门调取的手机机主的信息当庭出示。该信息表明,给贾先生发短信的手机机主是马女士的丈夫。

  8月下旬,中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手机短信内容,一审判决被告马女士还原告借款1万元,负担诉讼费。

  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年12月,贾先生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受理后,马女士不露面。办案法官来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处,查出马女士名下有一辆千里马牌轿车,当即出具了执行手续,查封了该车。今年1月11日,马女士承诺于今年2月15日前还款。

  2月15日,马女士不但没有还款,并且人也无法找着。办案法官根据马女士的身份证号码,在本市各家银行逐家调查马女士的存款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当调查到第6家时,办案法官在农业银行发现了马女士名下的一笔3万余元的存款,当即予以查封。2月28日,办案法官将欠款连同执行费用等11795元划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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