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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拖两年滞纳金翻数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1:30 新京报

  车主称从未被告知违章,交通队行政处罚违法;状告交通队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张先生今年1月19日在驾驶证年审时被告知,他有一笔两年前的违章罚款未交。经过查询,他发现这笔罚款的滞纳金达2800余元。认为此前年审时均未有人告知该笔违章的存在,张先生将崇文交通支队天坛队告上法院。昨日,崇文法院受理了此案。

  车主:百元违章罚款未交,滞纳金今达2800元

  张先生称,1月19日,在宣武交通支队办理驾驶证年审时,他发现自己在2004年6月23日曾被崇文交通支队天坛队行政处罚,罚款100元不记分。宣武交通支队工作人员告诉他,因该笔罚款至今未交纳,所以不能为他验本。经过查询,张得知,除罚款100元外,两年来,因未交罚款累计的滞纳金已达2800余元。

  张先生称自己的A本每年都要年检,2005年和2006年都顺利过关,从未有人告诉他有罚款未交,他的牡丹交通卡上也没有相关信息。

  张先生介绍,得知该笔处罚后,他在崇文交通支队查询看到,处罚通知书上没有其本人签字,通知书上民警书写的解释称,张先生拒绝签字。张先生认为,该行政处罚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是违法的,但为了审验驾驶本,他不得不去银行交纳罚款和滞纳金。由于交通队的违法处罚,导致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交纳罚款及巨额滞纳金。遂向崇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交通队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并返还他交纳的罚款和滞纳金。

  交管局:每日滞纳金为罚款的3%

  昨日,记者从交管局了解到,即使司机拒绝在处罚单上签字,处罚也会生效。张先生的违章属于现场处罚,应及时交纳罚款,超过15日未交,每天按照罚款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没有最高额限制。此外,以前验本时,只要司机提交体检证明就能通过,后来交管局发现有司机迟迟不交罚款,产生不少滞纳金,因此规定验本前必须交完罚款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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