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成都让不合格食品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4:4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许多消费者只知道汽车、电子产品召回,却很少听说过食品召回

  ■本报记者肖晓

  让退市食品不再“去无踪”

  食品召回对许多消费者来说还是新鲜事物,一般消费者感觉是食品买了就不能退了,其实如果食品有质量问题就可以退,而且厂家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早在2005年,四川就开始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该《办法》规定,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合格的农

  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应强制商家召回。该《办法》的实施对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对操作细节的规定并不十分具体,实施时遇到了不少问题。

  正是基于食品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来说关系重大,今年2月,成都市开始实施了更为详细的《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只要发现市场上有不合格食品,工商部门将立即采取行动,由成都市工商局发布退市通知,并由各区(市)县工商部门让不合格食品全部退市,并全面召回已售不合格食品。

  问题食品3小时内强制退市

  据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谢奇才介绍,正是由于以前的食品退市和召回没有具体细节,因此,有必要出台更加详细的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所谓的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工商部门在进行监督抽查,或者经营者在自查中发现了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有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都将采取停止销售、召回、退货、封存、扣留、没收、销毁等措施。在接到退市通知后,各级工商部门必须在3个小时内采取责令

  立即停止销售、登记封存、查封、扣留等,保证不合格食品尽快退市。暂行办法也对经营者自律提出了更多要求。对于已经出售的不合格食品,暂行办法要求经营者应当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在经营场所的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消费者应当召回的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告示的时间不能少于3天,召回和销毁的费用全部由经营者承担。

  一出问题所有批次都停售

  过去工商部门在查处不合格食品时,往往都只针对食品的具体不合格批次,对于其他批次则不会查处。暂行办法则规定,对于与退市的不合格食品属于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不同批次的食品,仍然全部撤柜,并暂停销售。如果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所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仍然隐瞒不报继续销售的,或者在被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隐匿销毁凭证台账资料的,工商部门将对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经营者的档案中。

  食品召回需法律保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国外,食品行业有非常成熟的召回制度。四川食品工业协会质量处处长杨俊认为,如何建立完善的食品召回制度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但是在对待不合格食品的态度上,企业应该更加积极主动,而不是要主管部门强制召回或退市才不得已而为之。在国外,外国企业一般不会隐瞒食品质量问题,一方面,有问题的食品可能导致严重危害,后果不堪设想;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借此机会提高自己的企业形象,做一个负责任的公司,把坏事变好事—————以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挽回自己的品牌在大众心目中形象的机会。

  那我们的企业如何才能做到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杨俊认为,食品召回不同于汽车等的召回,汽车召回可以检修一下,解决问题后再还给消费者,但食品一旦出现问题就等于是废品,在召回的同时,要承担消费者损失。

  虽然有新的暂行办法,但企业积极参与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建立,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所在。由于食品种类繁多,范围广泛,如果只是凭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显然很难面面俱到,而且成本也极其高昂。比如,面包等一类食品价格可能只有几元钱,而检测成本可能都要几十上百,因此,要想检测完所有食品项目也不可能。从表面上看,食品召回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但实质上是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下实施的强制行为。政府承担监督和制度建设,而社会承担更多的具体职责,这样可以减少政府的工作压力,也可以提高监管效率。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