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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气壮落实“禁放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6:40 深圳特区报

  明天就是元宵节了,能否严格执行“禁放令”,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果断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要不折不扣落实“禁放令”,确保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佳节。

  没有一成不变的民俗,民俗也应该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发展,燃放烟花爆竹过节庆的老习惯确有必要改一改了。城市人口高度集中,尤其是深圳这样的大城市,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6万人,高层楼宇多而密集,万一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而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更是不胜枚举。就在今年大年初六,深圳一名14岁的男孩小杨燃放鞭炮炸伤了右眼,导致眼角膜破裂,视力受到严重影响。小杨说以后再也不放鞭炮了,然而此时已悔之晚矣。据悉,春节期间我市发生多宗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烧伤、烫伤以及炸伤眼睛、面部、手部事件;而据报道,仅山东省今年就有1000多名因燃放鞭炮导致各级伤残的患者,这样的教训何其惨痛!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体现的是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我们要理直气壮地继续坚持“禁放令”。

  法律不是儿戏,法有所禁即当止。少数人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他们眼里哪里还有法律的尊严,哪里还有我们城市以及其他市民的安全?容许这样无视法律的行为存在,就是对全体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就是对维护法律的权威不负责任!春节期间我市共有35人因违反“禁放令”被行政拘留,1000多人受到行政警告,这充分表明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心是坚定的,对违禁者的处罚是绝不含糊的。元宵节来临,少数人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势必有所抬头,这将是对我们执行力的又一次考验。各区、各部门要从维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权威的高度出发,切实负起责任来,不折不扣落实“禁放令”。要做到守土有责、监管到位,对辖区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收缴,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从源头上堵住违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渠道;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违反禁令的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对那些以身试法的人,坚决依法处罚,让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要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处不力者要追究相关责任;在呼吁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鼓励市民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违反禁令的行为,进一步发动群众落实“禁放令”。

  令行禁止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前提,是一个城市文明有序的表现,为了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我们的城市空气更加清新、更加安静祥和,深圳必须将“禁放令”进行到底。但愿今年元宵节别再听到鞭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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