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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一老翁乘车优惠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8:3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3月2日讯(记者吴雅菁 陈翔)昨日是《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按照规定,公交车将按照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老人乘车优惠,但是家住三亚的70多岁谢大爷却很生气,因为他符合了条件但是公交车司机却没有给予他乘车优惠。

  今日下午,70多岁的谢大爷来到本报投诉称,他今日上午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交车站乘坐三亚泰和公交公司的一辆车牌为琼B03673的202路公交车时,司机以对《规定》不知情为由,拒绝按照最新出台的规定给予他免票的优待。对此,谢大爷十分无奈,“昨天,我也是乘坐这趟车,一样拿的是有效证件上车,司机都能给予免票优惠,今天却变脸了,难道这个规定仅仅实施一天么?”谢大爷非常气愤地对记者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三亚市交通局交管处胡开军处长,胡处长表示,目前,他尚未能得知此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但是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他将立即责成公交公司处理此事,同时加强宣传力度,让政府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泰和公交公司的罗副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日下午,他们刚刚就《规定》精神把文件下发到了各车队,以后将再也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如有发生,他们将严肃处理。罗副总说,虽然目前三亚市交通局还没有下发正式的文件到公司,但是他们已经得知《规定》的实施了,因此,他们今日就已经紧急开会对各车队进行安排部署。

  记者今日对三亚各公交线路公交车进行调查发现,司机普遍表示对该项最新政策并不知情,而各公交车上均没有张贴《规定》中的有关减免车票的内容。

  三亚回辉公交公司的蒲总对此表示,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在接到文件之前,他们将不会按照《规定》的要求对老人进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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