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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盲春”相识一天便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3日09:09 国际在线

  提示:按照民间习俗和说法,第二年没有立春,听说“盲春”不适合结婚,后年又不妥,相识一天后,两人闪电结婚。不想18天后,又闪电离婚。

  东方早报3月3日报道 林英(化名)为仅仅一天的感情付出了代价:与唐先生相识一天后,两人便一起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18天后,唐先生却提出离婚。而此时,林英已敲定了婚宴日期,并发出了请帖。

  两人一见钟情

  唐先生今年31岁,但尚未找到另一半。于是,不断有亲友介绍相亲。2006年12月30日,经舅妈牵线搭桥,唐先生认识了林英。可以用一见钟情形容两人见面时的感受,因两人从相识到相约步入婚姻殿堂只用了两天时间。在浦东新区法院法官主持调解时,林英说,两人见面后如胶似漆,而唐先生还当面表示,自己的住所就是林英以后温暖的家。于是,林英也有了结婚冲动。但唐先生似乎更着急。唐先生认为,按照民间习俗和说法,第二年没有立春,而唐先生在后年又正好33岁,恰逢“三十三乱刀斩”。听说“盲春”不适合结婚,后年又不妥,唐先生想快刀斩乱麻,便提出既然两人投缘,马上和林英登记结婚。林英思前想后,最终对此表示答应了。

  第二天便成夫妻

  转日,两人相约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的门口。林英回忆,那时她还有点不放心,便问对方,“你是否考虑清楚了?”而唐先生则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随后两人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妇。4天后,唐先生按照风俗习惯向林英家里送了3.1万元的彩礼。两家人商量后,约定1月底结婚。男方女方都开始筹备婚礼,传播喜讯,预订酒店,购买婚纱等等。但事情出了意外。

  18天后离婚

  今年1月18日,唐先生和林英因琐事发生了矛盾,与先前不同的是,唐先生换了个态度且异常坚决“要离婚”。但林英不同意。在林英看来,两人领证,筹办婚礼,先前允诺的事眼下突然变卦,这让自己无法接受。“在确定婚期后,请帖都已发送给了亲戚,临时取消婚礼,叫自己抬不起头。”林英在回答法官提问时说。但唐先生随即要索回3.1万元的彩礼。两人僵持不下,各持所见。随后,唐先生告上法庭。其间,伤心欲绝的林英甚至想到在房内开煤气自杀,但被及时抢救过来,最后林英还是亲自到法院调解室参加了协商。在浦东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林英最终同意了调解方案:退还2万元彩礼给唐先生。两人闪婚后又闪离。

  来演: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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